2014年11月起至2015年,住建部陆续出台了《建筑业企业从业资质标准》、《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三部规范性文件,从不同纬度和不同切入点,三位一体共同规制建筑业企业资质问题,旨在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清理整顿行业乱象,有效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资质政策千变万化,建筑市场如何发展
三部规范性文件,自2012年开始启动框架,针对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等重要方面,进行细化规制。
《资质标准》下放相应审批权,明确由各省建设厅的审批程序由各地方决定,取消立项、增项,改为平行。同时,大量压缩考核材料,对资质增项、注册建造师的实践情况和业绩水平进一步细化规制,且强化了资质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管理规定》主要从专业方面和人员方面进行规范。专业方面,总包序列不变,专业分包缩减,取消土石方、门窗等技术含量较低的施工序列等;人员方面,合理设置标准指标,考核建造师标准,细化建造师分类,加强对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
《实施意见》的重点,则在于换发新的资质证书的问题,跟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合监督考核。这里,对于《实施意见》中,最关键的一点,则是第42条,将此三位一体的三部规范性文件的最终目的,通过资质换证的方式进行收口处理,然后最新的政策通知却对此最重要条款予以取消,代之以简单换证的方式,直接平行换证。
通知将2017年1月1日的新证施行时间提前到2016年7月1日,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业企业市场乱象的整顿力度、决心和迫切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