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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2017-11-22 点击数:1170
    8月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市持续加强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管理的又一举措。
    《通知》重点加强评标专家四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评标专家入库管理。评标专家候选人申请入库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专家候选人推荐单位应当对推荐人承担管理责任,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将纳入个人诚信体系管理;二是完善评标专家库功能,建立建设工程应急评标专家抽取机制。不仅解决因评标专家缺席、回避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按期开展的情形,同时实现重要工程当天抽取评标专家当天评标,有效避免评标专家的信息泄露;三是建立评标专家信用管理制度,对评标专家日常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实名公示,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实现违规评标专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四是加强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加强评标专家业务培训,并建立评标专家综合评标能力考核长效机制。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评标专家管理是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关系到建筑市场的竞争秩序,对政府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意义重大。本次发布的《通知》是在2016年5月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基础上对评标专家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同时也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进一步规范的具体体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表示还将继续探索和研究异地、远程评标等规范评标专家行为的多项措施,坚持在简化、优化招标投标工作的同时,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评标专家出现的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确保评标专家依法依规开展评标活动,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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